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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信访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9

揭东区信访局2017算情况说明

 

  1.    揭东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中央、省、市、区党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思、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检查、督办信访事项场处理和落实。为来信、来电、来访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信调研股、督查股、接访股、办公室。

    2、下设机构1个: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

    3、部门人员构成:区信访局编制8名。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办公室主任1人、督查股长1人、办信调研股长1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

    区信访局下设机构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编制4人。

  2.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收支总体情况表

  2. 收入总体情况表

  3. 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7.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8.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表格公开以EXCEL电子表格公开,表模另附。

  1.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7.34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基本与去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4.85万元,信访事务增加10万元,其他费用增加14.88万元;支出预算127.34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基本与去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4.85万元,信访事务增加10万元,其他费用增加14.88万元

  2.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9万元,与上年相同。

  3.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34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基本与去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4.4万元。

  4. 政府采购情况

    2017无政府采购项目

  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无需要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1.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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