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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4-10

2017年揭东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财政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省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拟订区对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4、制订全区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

5、负责区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和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驻揭东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制订区级政府采购制度,监管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区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8、负责各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9、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11、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和核准。

13、负责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监督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因财务问题上访的处理和化解村级债务有关工作。

14、承办区政府和省、市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根据2017我区预算总安排,区财政局下达我局本年度预算经费共1021.3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6.7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75万元

    

附件(点击下载):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