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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揭东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31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经开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2022年9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揭阳市揭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揭阳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

  (一)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组建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整合了原区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的职责,以及区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区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等,并于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随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部挂牌运作,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机构平稳合并,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

  (二)营商环境日益优化。全面推行 “证照分离”改革,简易注销、市场主体住所自主申报等一系列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实现了全程电子化、企业办照0.5个工作日内办结等目标,注册登记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建立强制退出制度。2016—2020年,全区共8037户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吊销77户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2016年以来,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5804户(含西部五镇一街)(其中企业4716户,农专社77户,个体户31011户)。至2020年底共有市场主体53453户(含西部五镇一街)(其中企业7513户,农专社210户,个体户45730户)。                    

  (三)市场安全继续改善。一是市场监管新机制逐步建立。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监管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2016—2020年,全区共有4105户(次)个体工商户、61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899户(次)企业因在行政执法检查中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或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管理;有45户企业、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02户个体工商户已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或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并提交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为正常记载状态;有97户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按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二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同时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优化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基层监管效率。三是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行为,加强质量标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加强消费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消费品实现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管理。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迈上新台阶。改进和加强竞争执法,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电子商务等新领域监管,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2016年一2020年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举报8437单。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54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9.8574万元。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944单,罚没金额71.2244万元。四是市场安全稳中向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每千人5批次”食品抽检,全区228家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餐饮服务单位58家,B级餐饮服务单位1280家,C级餐饮服务单位500家,全区完成96.7%,优秀率和良好率不断上升, “寻找笑脸就餐”深入人心,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任务,其中大型餐馆和学校(幼儿园)食堂A级有31家,占30%(超过要求25%),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重点开展疫苗、退热类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胰岛素、麻精药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无菌和植入器械、儿童化妆品等监管。突出疫情防控大形势下药店“哨点”作用,切实加强对辖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零售药店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信息登记报告的覆盖率、及时率和准确率,督促零售药店继续做好各项防疫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美容安全有效。企业质量管理总体水平显著提高,药品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大幅提高,监督性抽验靶向命中率逐步增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监测网络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警示作用显现,历年来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截至2020年12月,根据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显示,辖区内登记在用特种设备共计4972台。其中电梯2460台,锅炉164台,起重机械1326台,压力容器474台,压力管道446节,大型游乐设施30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72台。2016年至2020年年底,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4422人次,检查企业1290家次,设备4046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20份,移送稽查执法部门9宗。

  (四)质量提升出新出彩。一是完善我区计量体系。“十三五”期间,新增计量标准数5个,累计建设计量标准数20个,完成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13家,一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1家。加强强制检定工作,累计强制检定各类计量器具35829台件。为辖区内集贸市场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免费检定各类计量器具达14977台件,免收检定费用达 137.44万元。督促企业签订计量承诺书共91家,累计督促企业签订计量承诺书共132家。二是标准支持体系不断完善。1、国家标准方面:由我区海兴公司、广东巨轮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宝公司主导和参与修订了4项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方面: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热金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兴公司主导制订了6项行业标准,其中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的HG/T 3227-2009《轮胎外胎模具》荣获广东省首届标准创新贡献奖三等奖,使得我区龙头企业站稳了国内轮胎模具行业制高点。3、地方标准方面:越群海洋公司承担了《乌鳢种苗开口配合饲料》省地方标准的制定。4、团体标准方面:由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提出,我区企业广东蒙泰高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主导制定了3项团体标准;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制定了6项团体标准。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175家次企业513项标准在网上自我声明公开,其中企业标准累计132家次303项,团体标准4项,服务标准1项,标准公开的企业数在全市各县(区)中排第2位。三是强化产品质量和服务监管。以开展“质量月”活动等工作为契机,多角度全方位推进质量强区、品牌强区建设。1、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工作。加强摸查核查,建立行业产品数据库,组织各基层单位对辖区内生产者进行调查核实,填写辖区内十多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信息登记表,建立完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信息库。2、进一步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3、扎实推进认证认可监管工作。按照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要求,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配合市局对辖区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能力比对测试,并对在能力比对中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加强后处理落实工作等。

  (五)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一是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扶持辖区内8家单位共计申请扶持资金5.1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计有效注册商标16447件;加强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2019年1月,揭东区首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埔田竹笋”获得注册,“埔田竹笋”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运用,将进一步提高埔田竹笋标准化、品牌化经营度,提升埔田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此基础上,第二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东寮芋”也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文受理。二是加快实施知识产权发展。2016年至2020年年底,全区专利申请总量3619件,组织广东海兴塑胶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申报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及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

  (六)竞争环境规范有序。围绕涉及民生安全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玩具等重点领域、重点商品,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网络交易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管保护力度,构建起规范公正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价格监管整治力度,尤其在疫情期间加大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在“十三五”期间,共查处制售假冒商品行为案件32宗,案值27.54万元,罚没金额22.92万元;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89宗,案值27.95万元,罚没金额133.04万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建立应急机制,履行监管职能,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牵头组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实施“人员、产品、环境”核酸检测全覆盖,推进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监管;开展防疫用品认证专项整治,落实重点防疫物资全覆盖抽检,严把药械等防疫用品质量关;强化疫情期间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各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快速反应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等多个惠企扶商措施,强力支持复工复产。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一是国际国内形势带来新挑战。从国际看,受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影响,国际形势复杂和动荡因素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内发展环境复杂,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变、稳中有缓、稳中有忧。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增加,企业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科技创新能力等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二是市场秩序、市场环境现状带来新挑战。食品、药品、工业产品企业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够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区域“多、小、散”的现象一时难以根本改变;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三是监管能力现状带来新挑战。机构改革后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骨干力量不足,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市场监管基层建设亟需加强,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监管效能有待提升。站在新的起点,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全面把握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区、知识产权示范区、标准化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市场监管高质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方面全过程,全面提高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作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竞争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平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规则公平。

  (四)坚持创新监管。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经济繁荣发展。加强行政指导,采用劝告、提醒、建议、约谈、告诫等行政指导手段实施包容式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施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安全。

  (五)坚持协同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市场监督,实现社会共治共建共享。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市场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监管支撑、监管机制、监管格局逐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显著优化,市场监管发展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市场准入更便利。商事登记制度逐步完善,开办企业全流程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市场退出制度健全,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市场竞争更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得到强化,竞争机制基本完善,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竞争执法不断强化,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消费环境更放心。科学、理性、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消费维权机制不断健全,消费维权效能明显提高,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基本形成。安全监管形势更稳定。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监管机制趋于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质量供给更高效。质量强区建设成效显著,市场供给质量大幅提升,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创新发展动能更强劲。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更加完善、全链条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创造运用效益大幅提高、服务水平逐步优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激发。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更健全。完备的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效明显,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权力制约监督全面覆盖,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以宽松优化的准入环境引导全民创业。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完善企业强制退出制度,推动失联、“僵尸”企业吊销出清,规范企业吊销条件、简化调查取证程序,深化企业休眠制度、除名制度和强制注销制度改革试点。

  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商事登记模式,实施商事主体住所、名称、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精简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将办照承诺时间从原来3个工作日缩短为0.5个工作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优化注册审批流程。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委托14个基层市监所在所属辖区内实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权。将个体户登记注册的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基层所,权限下放不仅减少了群众办事成本,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彻底打破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壁垒。

  推进“证照分离”。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推进服务方式创新

  推进审批便利化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最大限度提供登记政策支持,主动服务,提供“保姆式”一对一服务,帮助申请人解决疑难问题,指导完成表格填写和材料提供;落实容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但能够补齐补正的,实行先行受理审查。在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真正让政策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推进审批信息化改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及时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优化服务措施,全面启动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了互联网市场主体申请、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体现了“零见面、零接触”,加快商事登记全程无纸化办理应用。

第二节  强化专项监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使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做到审查留痕。牵头会同区财政、发改、司法等部门,加快推进我区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内部审查工作,认真开展存量文件的清理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执法联动,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分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和特定时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三、加强价格监管执法

  突出抓好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重要节点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持续加强教育、医药服务、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四、严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

  加强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监管工作,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非服务网点店铺等作进一步摸查核实,推进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治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健全相关资料,完善直销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引导直销企业在规范经营中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直销、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五、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建立网络交易监测常态化机制,开展“网剑”等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广告监管

  健全广告监管机制,完善监测制度,发挥广告监测平台作用,突出重点媒介、重点行为广告监测监管,建立监管部门、重点广告活动主体协作交流机制,引导广告业转型升级,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第三节  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一、加强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考核评价,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沟通协调、决策咨询、风险研判、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督促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号召科学用肥、用药,坚决杜绝禁限用农药的使用,减轻农业投入品的残留污染。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主要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监管。通过对农药批发门市、销售店、兽药经营企业的排查,杜绝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违禁兽药劣质坑农品种等行为,净化主要农资产品市场。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检查监督,开展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做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提升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全区每年食品检验量不少于3400批次;到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达每千人5批次以上。通过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力度,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坚持抽检与日常监管联动,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与信息公布,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有效消除我区食品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

  四、加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区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餐饮服务监管。到2025年,全区食品销售者100%实现信息化动态风险分级管理。督促食品、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标签标识管理等规定。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持续做好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每年总批次数量不少于1.8万批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保障工作。

  五、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为重点,强化婴幼儿辅助食品、湿米粉、白酒、蒸蛋糕等高风险食品生产过程监管;提升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原料控制、产品研发等能力,强化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具产品抽检监测,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提升行动,提升土榨花生油等品种小作坊风险防控能力。实施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在产特殊食品品种监督抽检,实现全覆盖。

第四节  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两品一械”质量水平

  一、创新监管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要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探索推行“两品一械”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党委和政府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工作。配合建设省级药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和执法装备配备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两品一械”智慧监管体系。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管控违规销售处方药引发的舆情风险,严厉查处药品生产和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二)强化药品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质量情况以及与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分析和控制的监督检查。发挥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作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促进合理用药。

  三、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强化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实行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配合省、市局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抽检工作。

  四、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化妆品生产监管。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重点排查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禁限用原料生产和擅自改变已注册备案配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测祛斑、祛痘、面膜化妆品非法添加和染发化妆品擅自改变已注册备案配方关键风险点,提高监督抽检靶向率。(二)强化化妆品经营监管。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抽查检验及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五、加强药械化安全风险管理

  逐步完善区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指导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收集、跟踪分析、及时报告疑似不良反应信息,对已识别风险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在全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下,加强对监测风险聚集信号的分析研判,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配合省、市探索创新药品、创新医疗器械和医药网络销售新商业模式的新型监管;大力促进化妆品产业发展;配合省、市打造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实施“闭环管理”,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一、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和检查整治

  加强特种设备数据库管理,健全特种设备台账,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重点时段、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挂牌督办和问责约谈,落实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

  二、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

  利用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归集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实现动态监管、智慧监管。鼓励检验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服务。

  三、提高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

  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法规宣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和用品。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队伍,完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地理信息等资源库。健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落实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六节  推进“质量强区”,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一、提升产品质量

  (一)充分利用“质量广东”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权威质量信息,提供质量管理在线培训,促进专业机构、技术专家与企业交流合作,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精准帮扶。(二)推动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推动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三)围绕战略性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选取重点产品加强质量比对研究,开展产品质量“问诊治病”和产品生产企业“强身健体”活动,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四是动员企业参与“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比。鼓励企业参与省级质量奖评比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

  二、加强认证认可监管

  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强化新型认证推广应用,大力推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不断拓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面,积极在质量、环境、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监管,严格依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严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对认证活动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综合运用能力验证、专项监督检查、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认证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突出涉及安全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对涉及疫情防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以及涉及妇女儿童、学生、残疾人、老人等重点人群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对存在普遍性质量问题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率和覆盖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质量技术帮扶,依托检验机构技术力量,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跟踪落实整改,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建立产品质量问题修复机制,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      

  四、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标准化法制与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配合省、市局推动制定《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关于建立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的工作指引》,建立和健全地方性标准化工作和管理系列政策法规,完善团体标准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标准化发展规划,并按照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制度组织实施。(二)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完善我区先进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结合“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民生工程,配合制定“潮菜师傅”技能人才培养相关标准。(三)标准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我区标准化技术机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与省、市级和发达地区标准化科研机构的沟通和合作,继续争取国家或省TC/SC/WG落户揭东。

  五、提升计量监管水平

  加大计量标准建设力度,建立一批社会民生和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开展计量量值比对工作,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管。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加强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为重点,强化在用计量器具监管力度。落实计量器具使用方主体责任,对纳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要严格按照周期实施强制检定。加强民生计量监管,积极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扩大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的覆盖领域和范围,完善民生计量体系。

第七节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一、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加强上下联动执法,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的服务保障,加强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升调解效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各类侵权假冒行为,严厉打击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政策。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优化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着力发挥知识产权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同作用。研究制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深化商标品牌战略。

  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开展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培育及创新主体能力提升工作。培育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引导企业运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组合策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强品牌培育工程建设,培育发展高质量商标品牌,挖掘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培育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产出源泉,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

  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管理能力。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营能力,盘活存量知识产权资源,推动知识产权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金作用,探索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混合质押模式,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与金融行业融合发展。

  深化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推进知识产权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运用,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与本地产业创新发展有机结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研发与标准化同步,将专利转化为标准。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

第八节  构建共治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一、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一)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惩戒、激励和信用修复等制度。明确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期限,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程序,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二)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依托全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精准分类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为各个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供重要考虑因素,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风险预警预判机制,构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对企业主要风险点实施监测,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数据分析研判,及早发现苗头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信用风险防范转变。发挥信用监管导向作用,加强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引导消费者和企业合作方根据企业信用程度评估消费风险、商业合作风险,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违法行为。(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建立健全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推动“两库”标签化管理、动态管理。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运用信用监管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推进制定各领域、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二、加强协同监管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标准互通、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检查联动、处理结果互认。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发挥其行业管理、参与标准制修订、促进行业交流、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依托12315平台、12345服务热线,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研判运用,及时发现市场消费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公示消费投诉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综合运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LED屏、海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公众号等新兴传播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科普宣传咨询活动,增强消费者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推进智慧监管

  以市场监管信息化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推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构建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运用数字政府改革成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调和信息共享,构建信息资源通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互。健全安全防御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数据保护,确保重要网络设施、关键信息系统和核心信息资源安全可控。拓展智慧市场监管应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市场各领域、各业务监管智能化、智慧化,不断探索创新电子信息监管新技术。推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

  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下沉。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

  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工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间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打击侵权假冒、食品安全以及新业态等领域执法协作,推动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在信息交换、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定性等方面的会商协作。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依法收集、固定、移送涉案证据材料,确保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案件的质量。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基层监管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执法证件。

  五、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建设

  (一)构建完备的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文件制定程序,健全清理评估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健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构建高效的市场监管法治实施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到2023年,形成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层级合理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依法公开的执法信息100%及时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重点执法事项全环节音像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三)构建严密的市场监管法治监督体系。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完善智能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推动落实负责人约谈制度,贯彻实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到2025年,建立并执行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四)构建有力的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工作机制,发布执法警示,将普法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强化岗位精准普法,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60学时。

  六、建设高素质市场监管人才队伍

  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市场监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党管人才、需求导向、以用为本、优化结构、统筹推进原则,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人才引进、教育培训、选人用人、考核评价、人才激励、服务保障机制,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把德才兼备、表现优秀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科学调配监管力量和人员配备,解决综合执法的专业性需求,确保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在基层业务骨干中培养“导师”,探索运用“讲座式”“导师制”等一对多或点对点带教模式,提高一线干部工作能力。

  七、加强市场监管宣传

  借助市、区媒体宣传矩阵,大力宣传坚守诚信、维护公平、鼓励创新、崇尚质量、促进开放的价值理念。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引导,做好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专题宣传。建设科普示范基地,建立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科普知识库,推动科普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机制建设,完善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指导督促等机制,研究制订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有序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蓝图如期实现。

第二节  落实经费保障

  加大市场监管经费保障力度,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政资金使用,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效能。

第三节 严格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对好的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推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有关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办,区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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