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抢救和保护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更全面准确详实记录揭东区发展历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我馆决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时期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揭东区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工程建设等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
(二)红色档案。记录揭东区域内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先驱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和社会意义的契约、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证书、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照片、实物等红色档案。
(三)名人档案。揭东区各个时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知名人士的著作、日记、书信、任职文书和传记、回忆录、生平事迹记载、家谱、族谱、诗文、书画、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华侨等在揭东区的活动,曾荣获全国先进、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的揭东区籍集体和个人形成的事迹材料、图片、声像及荣誉证书等。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反映揭东区地方历史、风土人情、民间文化等所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道具、实物等,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和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载、声像资料等。对于已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其档案还包括与“申遗”工作有关的一系列档案文件材料。
(五)侨批档案。华侨华人通过民间渠道以及邮政、金融机构寄给国内眷属的来批及其回批。在侨批、侨批经营管理以及相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票据、证书、账册、照片、印章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侨批业社团形成的来往信函、组织章程、公告、会议记录;邮政等官方管理机构形成的来往电函、报告、统计表、登记表、政策规章;侨批业从业人员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与侨批业有关的老照片;当时其他记载侨批信息的文献、实物等。其他与侨批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
(六)揭东区各历史时期编修的族谱、家谱。
(七)其他反映揭东历史,与揭东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对确有价值而档案所有者暂不愿捐赠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收藏证书。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档案馆所有,本馆
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如用作展出将标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征集要求
(一)所捐献赠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对所提供的档案资料附上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
(二)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三)有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捐赠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附属楼东栋二楼
联系人:李婉莹 陈万鹏
电话:0663-3263680
邮编:515500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揭阳市揭东区档案馆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