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我社公开遴选揭东区2024 年全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省供销社服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供销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三)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通认可;
(五)作业服务账目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揭东区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休息日除外)。
2.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6日下午17:0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2.地址:揭阳市揭东区206国道区供销大楼二楼;联系人:黄晓军;联系电话:0663-3263856。
附件:揭东区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书。
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