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揭阳市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其它股室积极配合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2025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9条。此外,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揭阳市揭东区医保局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向社会及时、规范、准确地公开机关信息。机关各部门第一时间将业务工作编好信息并及时公开。同时,区医保局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区医保局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开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栏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本年度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医保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局机构设置、局领导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政府基础信息管理进行维护,全面排查网站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坚决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基础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开展。持续加强网站管理,完善网站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网板块开展自查,重点更新部门文件 、业务工作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医保局严格依照《条例》要求,全方位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在工作考核方面,制定并实施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将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股室,定期开展内部考核。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结果与股室及个人绩效挂钩,有效激发了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社会评议环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线上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问卷调查,线下组织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主动倾听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与建议。在责任追究方面,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溯制度,且通过常态化监督与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优化提供了坚实保障。每二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揭东区医疗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不足,公开的信息质量仍然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与全面性欠缺。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聚焦人民群众服务需求,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及时回应关切;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三是加强培训与宣传,提高监督意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