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环境保护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和《广东省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要求,保障饮用水安全,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我区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揭阳市揭东区城市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