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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解读材料(一)
来源:揭东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3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修订必要性

  (一)弥补管理制度上的缺失。《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时所依据的上位法《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12月5日废止,《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也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因此,修订完善《办法》可以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弥补管理制度上的缺失,满足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适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修订完善《办法》可以配合省政府,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规定;

  (三)落实简证便民。全面推动简证便民相关工作开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三、大型户外广告的标准

  《办法》中第三条规定大型户外广告,是指任一边长大于4米或者单面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以特定区域、路段为单位,申请批量设置的户外广告,以该批量的总面积计算设置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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