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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及直属行政单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5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资料、调研材料等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党群工作、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考核任免、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离退休人员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跟踪和应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有关社会舆情。承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教育培训、交流合作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组织协调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的起草、会办工作,提出立法建议。负责权责清单编制、调整、完善、公开。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法制建设、法规宣传教育、政策咨询及法制指导等工作。负责城管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和执法案卷检查工作。对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各镇(街道)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进行法制审核。承担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需现场审查事项由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和发证,协同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相关工作。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做好本部门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三)市政设施管理股。编制区市政设施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政设施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全区市政设施、市政公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城市市政设施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参与城区大中型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场所亮化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推进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四)园林绿化管理股。负责编制园林绿化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城区园林绿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统计工作。组织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五)市容管理股。负责编制市容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容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城区市容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城市市容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负责全区市容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区市容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市容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六)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编制环境卫生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划、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管理工作、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统计工作。组织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七)执法监督股。编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承担上级交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协调、查处,对各镇(街道)查处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督办、查处。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日常检查。负责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的监督实施,检查、监督执法队伍队容风纪。检查、监督、纠正、查处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市民对管理执法人员的投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的数据统计。负责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检查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法院对有关案件实施执行。

  (八)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含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管理等方面)、农业、水利、交通、犬类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和收费权限;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全区内路政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辖区案件的初审并协助案件审理室,做好案件办理工作。

  (九)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承担应急、三防、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城管执法领域的信访、投诉举报等工作。对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组织制定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协调和维护,对各类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参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考评工作。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科技创新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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