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供销社职能,加强农资市场的检查,维护农资市场行业秩序,优化消费环境。阶段来,区供销联社对区供销社系统所属的农资企业,基层社所属农资门店以及标识“供销社”品牌的农资门店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标识“供销社”品牌共8家分别有:直属企业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玉滘综合服务站农药化肥销售点2家;承包经营农资门市:锡场、新亨、霖磐3家;标识“供销社”品牌的农资门店3家:云路、白塔、桂岭(停业撤销)。检查主要对店内、库房存在的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实行“三查”:
一查进货渠道,检查农资是否从正式渠道购进,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
二查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要求外包装和标签必须标明生产厂家或分装厂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农资的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农药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行审批文号、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事项;
三查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区供销社要求各单位要在各自范围内坚持常态化巡查,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农资专项整治台账,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觉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好供销社农资流通主力军作用,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经过农资专项整治检查系统内8个单位,共出动24人次,检查中发现1处,接下来将继续严查严抓、加强对供销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和基层农资网点的管理力度,确保农资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