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等5个部门属下共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等5个部门属下共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25日至2007年8月25日期间出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详见附件1)。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查阅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9:00至8月29日下午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2)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上传材料清单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扫描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⑤党员证明等其他资料(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4)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6)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校核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http://www.qgsydw.com)进行考试网上报名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4: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考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本场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25年9月4日上午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不指定用书)。
1.笔试地点。揭阳市揭东区(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或通用能力知识等,卷面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现场参加,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实操。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获聘人员应在所聘工作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公开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五)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0663-3263365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党校0663-3262779
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0663-3293966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0663—3261067
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0663-3269550
附件:1.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3.党员证明
4.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党校
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
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
揭阳市揭东区审计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