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揭东区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4-0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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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直属)教育组、高完(职)中、区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揭东区创建广东省校园足球试点区工作实施方案》,促使我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稳定、有序发展,切实提高青少年足球普及水平和工作质量,区教育局决定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在蓝田中学举办揭东区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揭东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揭东区蓝田中学
三、时间、地点和观摩内容
时间:2017年4月7日下午2:10—5:30。
具体安排:
1、2:10前签到(蓝田中学图书馆一楼);
2、2:30 观摩蓝田中学足球推广课(蓝田中学足球场);
3、3:30 蓝田中学作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经验介绍;
4、3:40 省专家现场点评并上足球讲座;
5、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6、离会。
四、参加人员
1、每镇(直属)教育组须派1名负责体育工作的领导参加活动;
2、高完(职)中须派负责体育工作的校级领导1名、体育组长或体育(足球)骨干教师1名(共2人)参加活动;
3、每所校园足球特色(推广)学校须派负责体育工作的校级领导1名、体育组长或体育(足球)骨干教师1名(共2人)参加活动,具体初中、小学包括玉湖镇宁化初中、泽联小学、新寮小学、浮山小学;新亨镇硕和初中、硕联初中、硕联小学;揭东区第四小学;云路镇北洋中心小学。由所在镇(直属)教育组负责通知。
4、下列每所学校须派负责体育工作的校级领导1名、体育组长或体育(足球)骨干教师1名(共2人)参加活动,具体学校包括锡场镇东仓小学、潭王小学;埔田镇庵后小学;揭东区第八小学;云路镇棋盘小学;玉滘镇半洋小学。由所在镇(直属)教育组负责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本次经验交流活动省、市、区有关领导将出席参加,请各单位参加活动的有关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仪表仪容及言谈举止。
2、各单位请自行安排车辆前往蓝田中学参加观摩活动,参加活动人员的交通等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3、各单位必须重视参加活动往返的交通安全,到达蓝田中学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停发车辆。
4、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迟到和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5、本次观摩活动不安排晚餐。
6、区教育局联系人,杨楚雄;
蓝田中学联系人,陈培文。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