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亨镇教育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由举办者自愿申请,经我局民办幼儿园评审委员会评估、审核,认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幸福幼儿园基本具备办学条件,同意批准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幸福幼儿园正式设立,予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准予办学招生。
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幸福幼儿园举办者陈锐群,办学许可证号:144522160701338;办学层次:幼儿园;办学性质:非营利性。
新亨镇教育组要依法依规加强对新设立幼儿园的支持、引导、管理和督导工作,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根据依法办学的原则,对新设立的幼儿园提出如下要求:
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各项教育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办学;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二、必须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提高教师队伍业务能力,逐步提高保教、保育质量。
三、必须严格执行收费、退费、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要配齐财会人员,按照《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账目,收支都要有票据,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必须按学期收费,禁止跨年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
四、聘用的教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聘用教职工应当依法与受聘人签订不少于一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聘任合同,依法依规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年度必须组织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五、招生范围:原则上在揭东区新亨镇及周边地区招生。幼儿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刊登播放、或者幼儿园自行张贴、散发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必须依法依规报审批机关备案,不得违法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
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各自的安全责任,制订好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七、幼儿园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必须依法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理相关证照,并按时申报年度检查。
八、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幸福幼儿园设立后,日常的行政事务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由新亨镇教育组实施。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