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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2010〕16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06-26 09:56 浏览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595分。
理科类:总分621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463分,体育术科25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73分,美术术科24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84分,音乐术科235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
A线 (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554分。
理科类:总分567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70分,体育术科21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46分,美术术科223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39分,音乐术科200分。
B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518分。
理科类:总分527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9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3分,美术术科213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30分,音乐术科195分。
三、第三批专科院校
(一)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469分。
理科类:总分46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28分,体育术科20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98分,美术术科20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90分,音乐术科170分。
B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文科类:总分350分。
理科类:总分34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17分,体育术科195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68分,美术术科178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45分,音乐术科135分。
(二)第三批市属专科学校(含体育、美术、音乐)面向本市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由各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市院校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提出,并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
四、高等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科总分230分,并取得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五、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收退役士兵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化课总分150分。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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