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精神,现对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设置单位(人):黄承训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个体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黄承训口腔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揭阳市揭东区城西金溪大道门牌254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私有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电话/传真:3266367。
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