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设置单位(人):王妍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卫生室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锡场镇潭蔡村第四卫生室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新兴北十三巷十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集体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5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间受理科室: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电话/传真:3266367。
揭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章)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