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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曲溪街道路篦村第八卫生室、锡场镇东仓村第三卫生室2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详见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间受理科室: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电话/传真:3266367。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4日
拟设医疗机构公示(揭东机构公示字[2019]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