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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揭阳橙子口腔诊所等3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详见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10月21日下午15:00止(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实名书面向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反映。来信请寄:揭阳市揭东区金凤路163号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邮编:515500。
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