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2日,揭东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办主任刘庭松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揭东审经报〔2022〕1号)。对于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违规发放补贴方面。
我办2020年1月和12月以福利费的名义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补贴4200元。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办立行立改,已将违规发放补贴4200元清退收回,并于2021年11月15日上缴区财政。
(二)超限额使用现金方面。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办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揭东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超限额使用现金,进一步规范单位现金结算管理行为:经费开支应按审批权限先报批后实施;大额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及大额项目投资应集体决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应实行政府采购;大额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支付。
(三)部分办公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办已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将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录入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在新修订的《中共揭东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内容。
(四)未按规定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方面。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办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揭东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由分管行政的分管领导负责财务审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再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财务审批工作。
(五)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方面。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办内审工作的发展,我办已成立揭东区委编办内审领导小组,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二、审计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关于“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方面的建议。
我办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揭东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审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现金结算管理行为等,切实提高单位财务工作水平。
(二)关于“规范经费管理,提高核算水平”方面的建议。
我办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要求我办会计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共揭东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中共揭东区委编办内控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开展会计财务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会计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遵守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核算管理水平。
我办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对照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完善我办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揭东区委编办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