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
关于印发《龙尾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龙尾镇 发布时间:2022-02-28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龙尾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龙尾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根据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相关要求,针对我镇发生本地疫情的情景,为严防本地扩散,本着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原则,按照“流行病学三层排查机制(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疫情处置三个加强机制(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管控)”的要求,迅速有效处置疫情,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启动镇级响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现疫情后,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龙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开展疫情调查、处理。由刘冰銮同志任组长,杨思洁同志、杨河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镇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书记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我镇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启动应急预案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和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对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保障组和防治组。

 1. 应急处置组(镇三人小组):由林桂潮同志兼任组长,陈晓聪同志、苏壮波同志、林志强同志任副组长。当发生疫情时,镇卫生院和镇派出所“三人小组”联合行动,同时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核心区和重点场所人员登记造册与管控、强化市场及重点场所外环境疫情监测等防控措施。疫情处置时,每天召开处置工作汇报会,研究疫情发展态势,评估采取措施,制定下一步工作,汇总整理各工作组信息并报镇、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 防治组:由陈晓聪同志兼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摸底调查及跟踪和全镇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等工作。

3. 保障组:由王会明同志兼任组长,陈晓聪同志、朱宇鑫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物、医疗设备、消毒卫生材料等物资的市场供应、储备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及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调整。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力度,普及宣传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开展全民接种、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科学。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我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和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及时对病例开展防控措施。

 (四)科学规范。贯彻依靠科学技术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方针,实施科学防治,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科研指导,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实施应急措施

(一)全面加强人员管控

初步评估判定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及时调整。采取限制涉及村人员出外措施,三级网格员等在龙尾卫生院、涉及村设立卡口,对进入人员逐一登记,并按照健康码判定和管理规则纳入粤康码管理。管控对象主要包括如下:

1. 病例管控:集中隔离救治。

对确诊病例用负压救护车转运到揭阳市人民医院医院隔离治疗;每日更新诊疗信息,病例治愈出院后转至揭东区人民医院接受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完成后再转至居家进行健康管理7天(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

2. 一般接触者管控:居家隔离观察。

根据流调结果,判定为“一般接触者”的人员,交由所在辖区“社区三人组”小组落实“四个一”管理。

3. 防控区域重点人员管控:核酸排查和自我健康监护。

把确诊病例居住地、到过的地方划定为防控单元。划定防控区域内的人群,应主动配合防疫行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护,减少出行,不到人群聚集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离开防控区域。配合开展核酸筛查。必要时,防控区域可以实行封锁措施,设置交通卡口,防控区域的人群不能外出。

(二)强化人员流动管理

落实镇村“三人工作组”加强对防控区域人员管理,对最小防控单元人员实行居家健康观察,限制人员进出,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

(三)强化社区管理

设立防控区域告示牌,在防控区域活动的群众全部戴口罩,要提供足够的防控物资储备。医疗队要定期询问健康状况,对出现发热、咳嗽、气促、腹泻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处置。

(四)强化医疗机构管理

发生疫情后龙尾镇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发热门诊、新收治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核酸排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院感控制措施,摸排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根据疫情发展,及时评估医疗资源需求,必要时移送区级定点救治医院。

(五)启用集中隔离场所

除移送中德集中隔离点外,按需启用龙尾镇“维也纳国际酒店”(共102间房间)备用集中隔离点,由镇村三人小组调配人员进行管理。

(六)加强物资储备

由镇物资保障组负责协调市监、卫生、经济发展办、公共服务办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同时,发动镇村内外乡贤捐献力量,保障物资供应。

四、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全面加强联防联控工作:

(一)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部署应急监测工作,协调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组织各村卫生站协同三人小组开展防控工作等。

镇卫生院在接报后2小时内,组织镇防疫中心会同派出所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划定防控区域,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立即组织开展人群核酸筛查。监控医疗资源,协调调度防护、救治设备等。请求区卫生健康局协调区公安局协助开展轨迹调查。

(二)镇派出所

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配合镇卫生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向区公安局申请启动大数据分析,在24小时内核查患者相关信息,重点调查个案发病前14天(无症状感染者阳性采样前14 天)和发病后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等;协调做好社会面管控、维护社会稳定。

(三)镇党建办

指导、协调疫情处置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加强对镇域新闻网站的管理和引导,及时澄清事实。

(四)镇市监所

牵头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市场监管措施和农贸市场、冷库等防控措施。当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涉及冷冻肉制品、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冷库等场所,且在上述场所检出冷冻肉制品及水产品核酸阳性时,应提交相关场所涉疫产品的来源及流向情况。负责查找核酸检测阳性的冷冻产品的销售范围,全力下架封存同批次冷冻产品。在中高风险区域,落实市场停业监管措施。负责在全区范围内,核查防疫漏洞;落实风险排查和重点企业人员、冷冻产品的核酸筛查。

(五)镇网格化服务中心

落实商品贸易领域防控措施。在中高风险地区,配合做好商品贸易领域和出入境人员管控工作。负责在全区范围内,核查商品贸易领域防疫漏洞;配合落实商贸领域风险排查和重点企业、出入境人员的核酸筛查。

(六)镇教育组、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

落实各项校园、文化旅游场所的防控措施。在中高风险地区,落实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文化旅游场所的管控。

(七)其他联防联控单位

各级联防联控部门按指挥部统一部署,支持各项疫情处置措施落实。相关重要场景疫情,应由对应部门通过购买第三方检测服务,组织落实各类人员筛查和监测工作。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7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