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
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审计意见》(揭东审经意〔2022〕1号)文件要求,针对我镇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我镇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明确了问题整改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镇主要领导挂帅督办
为把审计整改各项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要求,我镇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带领各分管负责领导和各责任部门,对照下发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分管负责领导、各责任部门和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各部门、各村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上下形成思想共识
我镇主要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的反馈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审计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着力解决审计整改反馈的突出问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整改工作。
三、严格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镇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月城镇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月城办〔2022〕40号)文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按有关单位的职能,及时把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具体整改情况
(一)3个断面水质不达标。
整改情况:
1.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发放环保宣传单等方式,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居民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切实履行环保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
2.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治理工业污染,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强化网格化管理,发现“散乱污”企业一律从严查处,生产场所实行“两断三清",彻底消除“散乱污”水污染问题,加强对生活排污口的封堵、河道生态修复、改善水质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我镇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根据上级生态环境局监测结果显示,我镇松山林(郑)内河口、松山王内河口、松山电排口和玉步内河口4个断面水质正在逐步改善。
(二)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1.镇级河长巡河次数不足。
2.部分河流管理工作不到位。
3.河长制工作方案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1.针对镇级河长巡河次数不足问题。
我镇河长办就此项工作专门工作计划分发给相关领导,按上级工作部署,及时提醒镇级河长认真履职,按时巡河,并把发现问题上传平台,确保巡河频次达标,做好工作台帐。
2.针对河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我镇河长办将牵头镇、村二级河长,按各自责任河段认真履行河长巡河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通知相关人员开展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方案,限期落实整治,并跟踪确保落实到位。2022年5月29-30日审计组对月城镇双河村德桥河段和玉步头村、赤岸村榕江北河段现场检查(相关整改落实情况照片另附)
3.针对河长制工作方案未落实到位问题。
经向区河长办了解,目前我区针对各级河长的考核办法正在编制中,尚未正式实施,待区颁布后再制定实施细则。在区实施考核前我镇将依然按照上级的文件及指示精神,对镇(村)河长在平台巡河情况进行统计、评比、排名,加强对镇(村)河长的履职尽责进行督促,不断提升我镇对河涌的治理能力。
(三)1宗环保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涉及金额61833.73元。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我镇于2022年6月21日将多付工程款追回并上缴国库。
(四)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违法的违法行为监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加强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在审批、执法、巡查过程中,适时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企业不新提升自觉学法守法意识和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普法服务,使企业切实认清环保法律责任及其风险防范;利用有线站、村村通广播播放公民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公益视频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和口号;积极向公众派发生态环境宣传资料,形成“人人为环境”的社会氛围。
2.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进行曝光,形成警示作用,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3.推行分类监管执法,对没有主观恶意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以帮扶指导落实整改为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4.继续加强环保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五)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榕江流域德桥河上游整治工程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我镇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相关问题,配合好业主单位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共同落实该河段的管理工作,做到河岸同治,还人民群众一片碧水蓝天。
(六)存在耕地撂荒问题。
整改情况:
我镇已对各村撂荒地的情况进行排查,并落实各村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垦,现已基本完成复耕复垦。
(七)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
我镇将按照区级部门的部署,配强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打击破坏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到位。
(八)月城镇政府没有与各村(居)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整改情况:
我镇与区级主管部门对接,获取我镇所属各村耕地、基本农田的相关数据,并将重新与各村签订《责任书》。
(九)没有制订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
我镇正在积极寻找物色专家帮忙编纂,制定方案。
月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