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
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揭东审经报〔2022〕13号)文件要求,针对我镇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我镇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明确了问题整改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镇主要领导挂帅督办
为把审计整改各项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要求,我镇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带领各分管负责领导和各责任部门,对照下发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分管负责领导、各责任部门和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各部门、各村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上下形成思想共识
我镇主要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的反馈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从严治党贯穿到审计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着力解决审计整改反馈的突出问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整改工作。
三、严格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镇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月城镇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月城办〔2022〕40号)文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按有关单位的职能,及时把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具体整改情况
(一)产业扶贫项目到期后收回的本金未重新安排使用,涉及金额995990元。
整改情况:
镇党委政府正在积极谋划新的符合相关扶贫政策的项目,确保这项资金依法依规投入使用。
(二)扶贫资产收益被平均分配、一分了之,涉及项目10个,金额217002.16元。
整改情况:
我镇已制定新的体现扶贫资产精准性和差异化扶持作用的新方案,候镇党委政府联席过会决议,再执行新的方案。
(三)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涉及金额61833.73元。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我镇于2022年6月21日将多付工程款追回并上缴国库。
(四)将农业灌溉水费用于机关日常开支,涉及金额200000元。
整改情况:
目前镇机关财力薄弱,尚无资金可归还,在镇机关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将占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五)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489573.25元。
整改情况:
今后我镇将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单位现金结算管理行为。
(六)以普通收款收据列支费用134720元。
整改情况:
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范报支手续。
(七)超预算向非直属单位拨付工作经费,涉及金额68000元。
整改情况:
镇机关户用镇往来款支付派出所60000元治安经费及8000元工作经费,60000元工作经费是支付2019年下半年每月10000元的工作经费,8000元用于春节期间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八)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675元。
整改情况:
因上级要求年终决算要尽快拨付,年终决算时间紧,所以没有及时拨出。但都在下一年度按科目拨出。2021年3月13号凭证拨付基本农田经济补偿260580元;2021年7月27号凭证拨付创建干净整洁村奖补资金559095元;2021年2月13号凭证拨付创文工作经费100000元,总共919675元。今后将按规定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准确核算各项财政收支。
(九)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
已于2022年9月21日重新制订《月城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
(十)3个断面水质不达标。
整改情况:
1.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发放环保宣传单等方式,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居民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切实履行环保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
2.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治理工业污染,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强化网格化管理,发现“散乱污”企业一律从严查处,生产场所实行“两断三清",彻底消除“散乱污”水污染问题,加强对生活排污口的封堵、河道生态修复、改善水质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我镇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根据上级生态环境局监测结果显示,我镇松山林(郑)内河口、松山王内河口、松山电排口和玉步内河口4个断面水质正在逐步改善。
(十一)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1.镇级河长巡河次数不足。
2.部分河流管理工作不到位。
3.河长制工作方案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1.针对镇级河长巡河次数不足问题。
我镇河长办就此项工作专门工作计划分发给相关领导,按上级工作部署,及时提醒镇级河长认真履职,按时巡河,并把发现问题上传平台,确保巡河频次达标,做好工作台帐。
2.针对河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我镇河长办将牵头镇、村二级河长,按各自责任河段认真履行河长巡河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通知相关人员开展整治,不能立行立改的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方案,限期落实整治,并跟踪确保落实到位。2022年5月29-30日审计组对月城镇双河村德桥河段和玉步头村、赤岸村榕江北河段现场检查(相关整改落实情况照片另附)
3.针对河长制工作方案未落实到位问题。
经向区河长办了解,目前我区针对各级河长的考核办法正在编制中,尚未正式实施,待区颁布后再制定实施细则。在区实施考核前我镇将依然按照上级的文件及指示精神,对镇(村)河长在平台巡河情况进行统计、评比、排名,加强对镇(村)河长的履职尽责进行督促,不断提升我镇对河涌的治理能力。
(十二)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违法的违法行为监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加强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在审批、执法、巡查过程中,适时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企业不新提升自觉学法守法意识和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普法服务,使企业切实认清环保法律责任及其风险防范;利用有线站、村村通广播播放公民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公益视频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和口号;积极向公众派发生态环境宣传资料,形成“人人为环境”的社会氛围。
2.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进行曝光,形成警示作用,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3.推行分类监管执法,对没有主观恶意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以帮扶指导落实整改为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4.继续加强环保违法案件打击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十三)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榕江流域德桥河上游整治工程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我镇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相关问题,配合好业主单位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共同落实该河段的管理工作,做到河岸同治,还人民群众一片碧水蓝天。
(十四)存在耕地撂荒问题。
整改情况:
我镇已对各村撂荒地的情况进行排查,并落实各村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垦,现已基本完成复耕复垦。
(十五)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
我镇将按照区级部门的部署,配强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打击破坏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到位。
(十六)月城镇政府没有与各村(居)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整改情况:
我镇与区级主管部门对接,获取我镇所属各村耕地、基本农田的相关数据,并将重新与各村签订《责任书》。
(十七)没有制订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
我镇正在积极寻找物色专家帮忙编纂,制定方案。
(十八)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函、接待清单,涉及金额36245.50元。
整改情况:
我镇将严格按照接待有关规定执行,在今后的接待工作中完善各项手续。
(十九)未及时清结往来款项。
整改情况:
对所有挂列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清理,对于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往来款项错账问题及时进行账务调整。今后将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科目记账,进一步强化往来款项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十)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超编37人。
整改情况:
针对我镇事业单位人员超编的问题,我镇将按照机构改革的精神和要求,通过调动交流、自然退休等方式进行消化超编人员。
(二十一)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今后,我镇将落实会计代理机构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各村现金使用、费用支出监督管理,加强村账核算的审核管理工作。
2.已落实西湖村制订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并落实其他村开展自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月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