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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091-5/2023-00060 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云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0-17
名称: 关于印发《云路镇预防学生溺水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云路办〔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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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路镇预防学生溺水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7  浏览次数:-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云路镇预防学生溺水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路镇党政办

  2023年7月7日




云路镇预防学生溺水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学生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防范我镇学生溺水工作,完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云路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树东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盛欢   镇党政办主任

                     杨景秀   镇教育组组长

       成   员:涂晓加   镇党建办主任

                     罗俊锐   镇综治办主任

                     纪凛标   镇派出所所长

                     陈肖勉   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陈培强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应急组负责人

                     李浩涌   镇规划办主任

                     郑晓锐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陈填明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吴叙新   网格化服务中心负责人、环保组负责人

                     郑琼斌   镇卫生院院长

                     李   舜   镇团委负责人

                     蔡晓颖   镇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教育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镇教育组组长杨景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

  三、职责分工

  (一)镇党建办:负责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宣传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利用周末、暑假黄金时段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识公益宣传片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舆情监管,及时处置涉学生溺水事故负面舆情。

  (二)镇综治办、应急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建立防学生溺水联防机制,督促落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考评范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学生溺水事故调查、责任倒查等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对建筑工地、矿区等场所的巡查和监管,及时在危险水域、水坑设置安全警示牌、隔离带,做好安全巡查等措施。

  (三)镇教育组: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各校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防学生溺水“六个不准”和省教育厅防学生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强化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搜救和对溺水事件的调查。

       (四)镇派出所: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河湖警长”巡查内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山塘、水库、江河湖海等事故易发场所的巡查,劝阻学生不在危险水域游泳;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善后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

  (五)镇公共服务办:指导各村(社区)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重点人员的职责,牵头各村(社区)督促各厂矿企业加强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务工人员的教育,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重点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管辖领域内水城的管理,建立完善各类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栏、安全隔离带和救助设备等。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河长”巡查内容,发现孩童在河流、水库野泳、抓鱼、游玩时,子以警告和劝阻远离危险水域;加大农村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七)镇规划办:督促和指导本行业管辖领域内在建在监建筑工地深基坑的管理,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建立完善各类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栏、安全隔离带等,及时对深基坑进行填埋。加强对管辖领域内雨水排放管道的管养,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八)镇农业农村办: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本行业管辖领域内江河、湖泊、水库及其岸线和水利设施的监管,定期汇总梳理全镇溺水隐患点,形成台账,加强巡查和看守,设立完善各类警示标志、防护和救助设施设备。

  (九)镇文化服务中心: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本行业管辖领城内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防溺水管理和宣传教育,督促落实各类警示标志、安全防范、紧急救护措施;指导各景点景区加强对内部水域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及护栏;指导宾馆酒店、住宅小区、经营性游泳馆等有配套建设游泳池的单位加强管理,按规定申报办理证照,设置警示标识及护栏,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指导各村(社区)和所属体育机构加大利用公共游泳场所、设施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工作力度;组织有技能和经验的教师、教练深入学校开展游泳技能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师生的游泳技能。

  (十)网格化服务中心: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排查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督促及时落实整改。

  (十一)镇卫生院: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联合医疗、救治机构在学校开展急救组织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溺水事故开展救援,对溺水人员进行医疗应急救治。

  (十二)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和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在周末、节假日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满足学生离校期间学习交流、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指导各级共青团组织以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单亲家庭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开展防学生溺水自护教育,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动社会爱心力量参与防学生溺水的救援和扶助活动。

  (十三)镇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宣传,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孩童,加强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孩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提升监护人安全意识;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巾帼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积极发动社会爱心力量参与防学生溺水的救援和扶助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参照镇的做法,成立本辖区内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列出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专题开展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各村(社区)“二委”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责任体系与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各有关单位要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将预防溺水纳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关系异常学生等为重点群体,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十二项必须”要求,聚焦上放学、周末、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并结合不同季节特点,强化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组织全体学生及家长观看学习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片,普及学生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两会”(发现学生在危险水域抓鱼、玩耍、游泳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发现有人溺水会向周围的成年人呼救或拨打 110 求救)、学生外出家长做到“四个知道”(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安全知识,帮助学生养成安全行为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党建办和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横幅、智慧乡村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媒体,制作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警示标语等,以双休日、节假日、暑假为重点时段,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重点水域监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根据产权或者管理权限,全面摸排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等各类水域,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完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因地制宜配备必要救援器材,制定防溺水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针对排查发现的危险水域逐—明确管理负责人、巡查责任人、巡查时间,巡查次数,将防学生溺水纳入“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志愿者”河长工作内容,在周末、假期等重要时段进行巡查检查,做好劝阻、提醒等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全天候监视防范。

  (四)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机制。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网格化服务中心要督促村(居)委会与学校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镇教育组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签订包括防溺水内容的《安全责任书》,通过召开家长会、教师走访、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学生一次、每周向学生家长推送一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每月要求学生签订一份承诺书的常态工作制度,督促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学生在家期间特别是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镇妇联、教育组要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落实家长安全监护职责。镇公共服务办、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单亲等家庭监护缺失儿童的关爱保护和兜底保障,积极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加强儿童安全看管,严防因“看护真空”导致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要坚持群众路线和社会共治,积极探索建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筑牢防范学生溺水的人民防线。

  (五)疏堵结合双管齐下。各村(社区)要统筹整合利用各类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学校和社会游泳场地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公共游泳场馆和游泳俱乐部、住宅小区等现有社会游泳场地资源。鼓励各村(社区)选择安全便利的合适水域,改造成游泳场所,并配备专业安全员和救生设施设备,为学生安全游泳创造条件。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积极提供学生课后服务,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类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掌握自救自护方法和游泳技能。有条件的地方,水域多的地方、溺水事件高发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镇团委、妇联等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积极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类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六)强化督导问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协调、督导、约谈与问责力度。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要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倒查属地、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责任,对失职渎职、敷衍应付的,一律按规定追责问责。各村(社区)应将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村级救护队建设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将适时根据各村(社区)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对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因联防机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