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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30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局)自202010月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区“七五”“八五”普法规划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努力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以执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让法治深入人心。在打造环境可载的现代产业区,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崇文尚信的和谐家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坚持“以法为基、以人为本、依法治区”理念,精准运用学法、守法、用法三个环节,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让普法教育宣传深入民心,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近三年来,区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党建引领法治思想,坚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新思想和一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法制部门统筹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明确了年度普法计划。

(三)明确责任清单。梳理区城管执法局工作职权及权责清单事项,按照职权领域板块整理形成区城管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制定具体计划。 按年度制定《揭阳市揭东区城管执法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具体举措、责任部门等内容。由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加强督办推进。

(五)确保普法经费。为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从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全力支持,保证法治宣传活动、学习和培训上档次、出实效,从而提升社会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群众和执法队员的一致好评。

二、切实抓好本单位普法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市容市貌管理、城市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强化行政执法培训。不定期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结合线上播放民法典编撰专家、法官及高校教授专题宣讲,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区城管执法局成立以来,局在职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在线学习并参加学法考试,考试成绩均为优秀。

(三)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考察任用制度。目前城管执法局共有在编执法人员30人,全部通过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坚持把法治教育、学法考试纳入区城管执法局干部职工每年的必训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的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四)组织深入学习宪法。在宪法宣传周及国家宪法日期间,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方面教育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依法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对于部分重大、敏感、法律关系复杂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活动,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建议,按照要求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评估。

(六)以评促改。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契机,认真梳理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

三、扎实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强化行业企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将宪法精神贯彻到城管执法领域的各项工作中。

(二)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建设,组织相关民法典普法活动。一是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局会议室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揭东区城管执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活动”;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向沿街商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知应会200问》宣传册,向商家铺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知识,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三是通过单位的LED显示屏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宣传视频,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四是号召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专项有奖答题活动。在答题过程中学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和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

(三)着力开展市容领域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海报。针对近年来印发的《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揭阳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制定了简易版、解读版、图画版等宣传手册共4万份,通过社区宣传栏张贴和设立摊点发放等方式向市民宣传科普,让广大市民朋友知法、懂法、守法。二是采取移动式宣传模式,执法行动时执法车辆广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市容巡查整治普法宣传活动140次,做到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组织领导能力不断加强。区城管执法局切实发挥城市生活垃圾牵头单位的职责,推动区政府调整揭东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揭东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专门研究部署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宣传力度不断加深。3年来,累计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29次、志愿服务活动35次,覆盖服务人数达30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6万份,推送垃圾分类推文60多篇(条),朋友圈推广广告曝光10万余次,联合揭阳“猪仔团”等志愿者团队,开展视频彩铃等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主题活动进校园、进社区,取得良好效果。同时自制《揭东区垃圾分类工作实录》短视频,成为我市三个入选作品之一,参加省爱卫会举办的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线上宣传活动,在广东卫生在线微信视频号上进行展播。

四、多举措创新普法形式,努力实现普法工作“有形有效”

(一)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为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局收集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案例供全体执法人员学习,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

(二)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依托每周五“创文日”,联合“揭阳广电”“触电新闻”“文明揭东”“金凤视听”、政务网页等新闻媒体及线上平台,发布“创文”信息、普法宣传30余篇,着力普及《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揭阳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揭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法,开展普法宣传、职能介绍等,教育引导广大市民遵纪守法。

(三)大力推进普法和执法深度融合。探索“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服务谁普法”模式转变,将普法教育逐步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一是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检查,边执法,边普法,对重点门店或小区上门宣讲,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积极贯彻执行我市现行《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揭阳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对当事人进行普法,让其真正的认识到“处罚不是目的”,从而带动更多的人来到维护社会秩序的队伍中。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工作中开展实时普法,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员工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定,切实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四)“小微执法”彰显执法温度。聚焦城管领域高频执法事项,集中查处城管领域“小微违法行为”。主要针对小摊贩、商户发生占道经营、乱停放等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情形,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教育提醒,免于处罚。区城管执法局通过依法开展“小微执法”,让城市管理执法“尺度”和“温度”有机结合。“小微”的人性化管理措施施行以来,减少了执法者与商户的冲突,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商户维护市容环境的自觉性,促进了整洁、卫生、和谐城市环境建设。

五、下一步做法

用普法增强法治思维、以法治推进精细管理。区城管执法局始终将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以普法工作为先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坚决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立法、用法、执法有机统一,不断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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