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揭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突出公安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依然行政,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平安基础。我局辖区内在视频监控和治安卡口建设、社会面巡逻防控,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全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果作用,强化整体防控,有效压减发案,实现了打击整治职能、群众安全感及满意度明显提升。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我局认真配合揭东区政府,规范公安方面实施依据、对象和类别等基本要素,完成出入境签证、特殊行政许可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和审查工作。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1、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我局共建成并投入使用10个执法办案场所,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要求,切实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使用和管理,保障执法安全,保障证据效力。
2、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全市开展执法记录仪演示以来共十三次,我局荣获第一名四次、第二名六次,在全市公安系统演示中名列第一的好成绩。
3、狠抓执法质量考核。法制大队严格进行案件考评,加强对案件的指导、检查、监督,把好案件的实体和程序质量关。
4、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6月,市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揭阳市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我局认真落实制度精神,制作了《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电子模板传发全局,并明确要求办案单位应当在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向犯罪嫌疑人出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告知嫌疑人相关权利义务,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附卷。
5、积极探讨建立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根据省厅、市局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局与揭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讨建立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结合我区刑事工作实际,制定了《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关于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关于向公安机关派驻员额检察官的通知》》。自2019年8月20日起,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向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法制大队、城西派出所派驻员检察官,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实施监督指导。
(三)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主体的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
1、加强民警执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举办或承办民警执法业务培训6场次,举办或承办警务通业务培训及推介会7场,其他警种专项业务培训多场次,全方位覆盖一线办案民警。涉及业务有执法规范化专项培训、典型案例探讨、《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适用,移动警务应用的使用技能等,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工作的突出问题和新要求设置课程,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有效提升我局广大办案民警的侦查办案能力。
2、严格落实法制员制度。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和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执法源头“质检”机制,我局办理刑事案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调取证据等流程均在办案人呈请办案部门领导审核之前必须提交办案部门法制员审核。全局现有法制员35名,法制员审核这项工作已成为常态化,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警力不足。近年来,基层矛盾集中呈现,公安机关面临的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民警老龄化情况比较严重,现有民警疲于应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民警信息化应用技能不高。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大力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但我局部分年龄偏大的民警大都无法完全掌握高新技术。
尽管我局公安工作依然存在困难和问题,但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筹协调,科学安排,调动全局民警各司其职,不断提升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揭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