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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5-16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内设机构

揭东分局设13个内设机构。政工室、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一)政工室

负责全局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工资、优抚及事档案工作;负责全局党团建设及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公安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纪律、作风教育、立功创模及警体工作;负责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工作。

(二)监督室

负责公安系统的监察、纪检工作;监督、组织、协调查处民警违纪案件;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发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三)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承担公安刑事行政复议诉讼、听证、理赔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及局长接访日接待群众投诉等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

管理局业务经费、特费调拨、发放全区警服、装备;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五)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备,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掌握并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

(七)网络警察大队

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八)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指导依法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要案工作;指导刑事侦查技术、行动技术建设;指导开展缉毒戒毒、反黑工作。 

(九)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工作;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大型社会性事件的处置;负责、指导常住、流动人口管理;负责人口统计工作。

(十)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指挥,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核和审验;负责机动车牌证的发放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调入的规划管理。

(十一)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指导巡警工作,维护社会的动态治安秩序;制订巡警管理制度;指导、直接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大型群众纠纷、械斗、上访请愿、闹事等重大社会性事件的处置;指导巡警、防暴队正规化和骨干培训工作。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管理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监督、指导区直经济系统内部单位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的安全防范;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十三)出入境管理大队

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审核管理港澳台同胞入境证件;承办本区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查和台湾居民加大陆定居的审查工作;指导、承办和管理口岸签证工作;负责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工作。

二、直属行政单位

(一)揭东区看守所

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二)揭东区拘留所

负责管理拘留工作;负责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员执行拘留。

(三)揭东区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管理戒毒工作;收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对其进行强制性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三、派出机构

揭阳市公安局曲溪、城东、城西、锡场、新亨、玉湖、埔田、云路、玉派出所,为揭阳市公安局9个派出机构。

其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治安、户口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安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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