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2018年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概况。揭东县公安局成立于1992年5月,2013年4月改名为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行政隶属于揭东区政府,财务隶属于区财政局。单位职能主要是预防和打击一切犯罪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等事务。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说明。
2018年,我局预算收入11980.24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11728.24万元,上年结余252万元。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补助) 10128.87万元,非税支出拨款1599.37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1198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3.09万元,项目支出1907.15万元。
2,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318.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分别是:办公费392.16万元,电费31.35万元,专用材料174万元,劳务费621.02万元,福利费9.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3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预计需政府采购金额173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刑侦专用设备、交通设施、网络警察设备、通信设备工程类等项目采购。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