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的部署和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揭东公安分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在主动发布方面,通过报纸、电视和新媒体共公开589条信息。在回应关切方面,全年共收到网民咨询、投诉、举报242件,其中办理网民给厅(局)长来信20件、“急难愁盼我来办”留言27件、12345市民政务热线195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揭东公安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揭东公安分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揭东公安分局对所有公文信息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履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真实可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揭东公安分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进一步夯实政务新媒体矩阵基础,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重要平台,权威传播党和政府信息,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五)监督保障方面。揭东公安分局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结合当前主流媒体等平台,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揭东公安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及时性亟待提高;二是内容有待更全面、具体。下一步,揭东公安分局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及时高效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揭东公安分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