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区管委会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巡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将辖区企业分成七个片区,区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分成七个组相应挂钩到各片区。区党政班子成员每人挂钩一个片区,负责带领相应的挂钩组对挂钩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巡查工作;
2、各小组对所挂钩片区的企业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3、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依《揭阳市揭东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实施巡查,环保巡查内容(详见附件);
4、巡查发现存在安全、消防和环保隐患的,必须责令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5、如发现的隐患现场无法整改的,必须在巡查登记表上填写存在的相关隐患和问题,并责令企业按时落实整改;
6、整改期间,需派专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期间安全和不再出现污染环境现象;
7、安全办和企业办负责对辖区所有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
8、各小组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好巡查登记表,并于每月25日前送安全办和企业办备案。
附件:环保巡查内容
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环保巡查内容
一、排污许可证年检情况
二、企业环保台账建档情况
1、月废水排放量
2、月固废产生量、转移量、剩余量、转移渠道
3、酸洗企业废酸月产生量、转移量、剩余量、转移合同、储存情况(是否有不漏填专门存放场所、危险标识)
4、月危废产生量、转移量、剩余量、转移合同、储存情况(是否有不漏填专门存放场所、危险标识)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四、现场污水、气味情况
五、新建、扩建生产线是否有重新进行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