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企业、各企业挂钩管理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
(一)防控机制到位。
开发区各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在开发区各企业挂钩管理组的指导下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提前2天告知各企业挂钩管理组,并经核查落实方可复工复产,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
(二)落实复工条件。
开发区各企业要按“七个一”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口罩、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和使用;对员工每天测量体温3次,并登记在册;在厂区入口处、办公楼前和车间入口等显眼位置,加强防疫宣传。
(三)积极做好防护。
除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员工暂缓返企外,确需返企的其他省份员工,要第一时间报告企业挂钩管理组,并由企业负责在厂区宿舍或酒店等合适的地方,对其进行隔离观察管理14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才能上岗。要求员工如实申报个人活动轨迹,明确法律责任。
二、支持享受政策
省政府20条和市政府28条的帮扶措施及区政府的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我们将通过微信群、印发通知等形式,把上级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及时宣传到每一家企业,把政策红利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减轻企业因疫情而造成的损失。
三、做好贴心服务
开发区各企业挂钩管理组将按网格化管理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贴心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企业按计划有序全面复工复产。
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