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项目招标(或政府采购)效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建立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机构库,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范围及数量
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不少于3家代理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不少于3家代理单位。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从事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必须是设置在揭阳市内);
(二)具备招标代理资格或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三)近三年内未因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违法行为被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记录不良行为。
(四)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报名。
三、申请资料及编制要求
(一) 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的)、法人及被委托人(如有授权委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可以是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情况表(样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
(六)提供缴纳至递交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除附件外,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资料时间
2020年10月27日至30日(每天9:00—11:30,14:30—16: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资料不予受理。
(二)递交资料地点
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201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代理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申请加入招标代理机构库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如果同时具有招标及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允许同时申请加入招标代理机构库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
2、不得无故拒绝承接业务,不得转让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出现1次无故拒绝承接业务、转让招标代理业务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取消入库资格,三年内不予重新入库;
3、资料和证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将永久取消入库资格;
4、如果经随机抽取获得项目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队签订委托合同,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干,包括负责支付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评标专家的评标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根据委托合同内容向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服务并接受监督;
5、对承揽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可重新选择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永久取消入库资格;
6、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视情更新补充。
六、资格审查方式
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建遴选小组,根据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库机构名单,并在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镇开
电 话:0663-3262928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
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承 诺 书
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不存在前三年内机构、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任人违法、违规、不良纪录的行为。承诺在接受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委托后,依照(招标或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任务,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干,包括负责支付(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评标专家的评标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所提供的材料作假,将主动取消(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入库资格,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揭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法定代 表人:(签字)
承 诺 单 位:(盖章)
注:申请加入招标代理机构库的下划线处填写“招标”,申请加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下划线处填写“政府采购”,申请同时加入两库的下划线处填写“招标或政府采购”。
附件2:
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情况表
注: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