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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揭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26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区内各办公室、事业单位、直属所、企业:

  4月29日12时25分,辽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庄回迁楼附近一饭店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4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一小区发生爆炸,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严防小事故,大伤亡,切实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畅通“生命通道”,严防群死群伤,严防小火亡人,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等隐患问题。尤其要加强对仓库、“厂中厂”、餐饮场所等场所的安全管控,防止违规动火、违规用电、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一)仓库及工商贸企业:针对易燃易爆类物品的使用企业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存储条件是否通风良好、是否超量存储、是否安排专人看管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是否设置防火防爆装置等方面。同时,以长期停产的企业、租赁或废弃闲置的厂(场)房、大小库房为排查核心,检查是否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类物品,严格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城镇燃气:聚焦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和企业内设食堂,有无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紧盯“问题管、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环境”、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安全隐患。

  (三)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未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设置的,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隔断未使用不燃材料等行为做好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隐患,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和飞线充电,检查是否存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四)厂中厂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双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疏散通道畅通,对常闭式防火门要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处于关闭状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隐患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具体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网格组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行动,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拒绝整改的企业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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