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办公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我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分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
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二、工作职责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分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开发区辖区划分为七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片区,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原则,落实每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片区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开展全面的监督管理。第一片区的责任人是管委会副主任蔡毓,责任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以及工业园物业管理所;第二片区的责任人是党委副书记黄壮杰,责任单位是党政办公室;第三片区的责任人是管委会副主任张跃明,责任单位是安全生产办公室;第四片区的责任人是党委副书记吴秀林,责任单位是组织宣传办公室;第五片区的责任人是党委委员蔡仰旋,责任单位是财经办公室;第六片区的责任人是管委会副主任袁伟鹏,责任单位是企业服务办公室;第七片区的责任人是党委副书记方喜松,责任单位是规划建设办公室。(详见附件)
(一)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3、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区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全区安全工作形势,加大安全工作力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每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搞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督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二)管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1.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支持管委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激励、奖励制度。
4.发生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1.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领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协调指导工作,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综合性工作。
4.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事故应急管理等专项工作。
5.发生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其他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1.履行分管领域、分管片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分管领域、分管片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分管片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 领导分管领域、分管片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协调指导工作,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 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 领导分管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事故应急管理等专项工作。
6.分管的企业发生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 工作要求
1、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对监管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定期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组织治理。
4、检查、督促生产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督促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上墙;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网上申报工作和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申报备案工作。
5、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中共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委员会
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