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白塔镇塔西村第二联社、第三联社生活污水终端生态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在2024年12月20日下午5点截止报名时实际报名人数不足3人,根据《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揭东委办发〔2022〕3号)第十三点第(五)项:“组织交易项目如有低于3家以下提出受让申请的,应予以流标,暂停组织交易。”文件要求,系统已对对揭阳市揭东区白塔镇塔西村第二联社、第三联社生活污水终端生态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流拍处理。本项目重新组织交易事宜另行通知。
白塔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