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0〕245 号)文件精神,现将《揭东区关于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揭阳市揭东区关于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细则》
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