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同意启动揭阳市揭东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批复》(揭东府函〔2019〕79号)精神,依据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我区拟组织编制《揭阳市揭东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决定面向社会邀标遴选高水平的研究编制单位。
一、委托单位: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委托内容及要求:
1.《揭阳市揭东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规划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现代农业发展、培育乡村经济、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繁荣乡村文化、健全乡村治理、改善乡村民生、完善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等。
2.课题承担单位须对我区相关地区“三农”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3.规划编制成果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按照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宏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特质,与我区相关地区发展规划相衔接,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条理清晰、措施实在,具有较强前瞻性、操作性。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皆可进行申报。
1.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在研究、指导三农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了解揭东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情。
2.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竞标单位有一定的同类项目经验。
3.课题项目负责人须是课题研究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实质性调研和编制等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请编制课题《申请书》(模板题材自定),请于2019年4月13日17:00前将申请书密封后寄至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申报单位评审工作,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团队组成人员研究成果、规划研究思路、对揭阳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熟悉程度以及报价等方面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
五、其他相关事宜
1.编制经费
规划编制经费上限价为35万元。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藩鸿
电 话:0663-3275201
联系地址:揭东区城西金叶路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