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城区市政功能,创建优美环境,揭阳市揭东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编制《揭东城区8段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并报我局审批。为保质保量完成对《揭东城区8段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审核工作,拟面向社会邀请遴选高水平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一、委托单位
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委托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凤凰路东段:道路路线长514.704m,道路红线宽24m;2、君和路北段:道路路线长248.949m,道路红线宽14m;3、路篦路:道路路线长213.048m,道路红线宽20m;4、新兴路:道路路线长887.696m,道路红线宽16m;5、5号路东段:道路路线长149.274m,道路红线宽16m;6、金色家园北侧泥土路:道路路线长251.593m,道路红线宽10m;7、4号路:道路路线长150m,道路红线宽16m;8、城市尚都泥土路:道路路线长130m,道路红线宽16m。道路配套内容有:砼路面、排污、排水、路灯、地下管道工程。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图纸,对委托单位送审概算书进行审查对比后,出具概算审查报告。
(三)概算审查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按照有关概算审查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审查工作,对审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当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措施,以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对概算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反映,并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不得泄露审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皆可进行申报。
(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实际执业五年以上。
(二)揭阳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在揭阳市内设立分支机构。
(三)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服务工作,确定至少1 名联系人并确保有效联系,负责与委托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四)应按项目确定的工作时间,及时开展工作。
(五)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取得联系,对不具备咨询评估深度的或资料缺失的,应在接收委托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函件,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补充完备的相关资料。
(六)在概算审核工作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原则上应召开专家评审会或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在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后、提出概算审核报告前,应书面征求项目单位和编制单位意见,并对其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就初步审核意见存在争议且不可调和的,应及时向委托单位反映,由委托单位反通过召开协调会或其他形式解决。
(七)出具的项目概算书审核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依据、审核调整情况说明、概算投资审核对比表、结论和建议。
四、申报时间
(一)凡符合上诉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请编制《申请书》(格式自拟),请于2020年4月2日17:00前将申请书密封后寄至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申报单位评审工作,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相关条件要求等,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编制经费
概算审核服务经费以揭东区财政局核定的服务费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藩鸿
电话(传真):0663-3275201
联系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金叶路
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