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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2-06 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公布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概 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积极指导下,发改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建立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成立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主要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各股室工作分工,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部署。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制作了《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发改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详细规定。

(五)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区政府参考文本的格式和编码标准,对我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编制了《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制定了《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为方便社会公众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们还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和传真。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我局根据工作职能,围绕发展改革、物价管理、粮食管理等主要工作职能,积极公开产生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除按《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能公开的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

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发改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的不断学习,认真执行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功能完善。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善处理流程,梳理整合局机关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加强宣传培训,转变观念,增强机关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提高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横向和纵向的交流沟通,学习市发改局和周边县区先进单位经验,及时和他们加强交流,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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