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公路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省养公路(国道、省道,下同)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审核上报;参与公路改造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三)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省养公路的建设、改造、养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养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审批路政许可权限工作,以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五)推广应用公路科技、信息技术,促进公路行业科技工作的进步。
(六)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工培训、劳力资源管理;按管理权限管理值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加强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
(八)负责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区公路局设置8个股(所)。
(一)行政股
负责局综合性文件和主要报告起草、文书收发、档案管理;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公务车辆使用,物业、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综治;负责接待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等。
(二)人秘股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决算、票证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资金的筹措管理和调拨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工务股
负责编制省养公路建设发展规划方案;编制公路年度投资计划,拟订公路大中修工程方案;负责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程,负责编制公路的各种综合性统计报表及交通量调查工作。
(五)机务材料股
负责公路机械的管理、维修、保养及安全性能检查工作;负责储备、调度公路工程建设材料,做好应急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安全管理股
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工作。
(七)法制监察股
负责局的行政监察、纪检工作,法制教育,对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实行行风监察。
(八)路政所
负责辖区内省养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负责路政许可审批。
工会、妇委、共青团按照其相应章程另行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