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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岭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0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加强桂岭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桂岭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ー、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严防死守,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按照“四个集中”原则,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减少重症病例,避免死亡病例,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疫情监控。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控工作。

1.监测、筛査和发现。把防控关口前移,加强对与武汉、湖北有接触人员的引导,劝导其居家隔离14天观察。对体温检测异常的人员引导其及时到医疗机构排査治疗。

2.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原则认真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分类监测管理和生活保障,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由医疗机构入户随访。

(二)联防联控。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科学处置”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项防范措施,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降低人群感染风险,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屠宰场、餐馆酒店等涉及生鲜和活禽经营的场所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正向引导社会舆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春节前后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清除病媒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统一行动,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的环境整治、卫生保洁和消毒,重点加强封闭环境下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无禽畜放养,落实各项环境卫生制度。要充分形成防控合力,提高防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三)医疗救治

1.预检分诊。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发热门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留观室,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细化制度,明确指引,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岗位负责制。配备有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査流程、登记和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门急诊接诊病人、病区收病人入院时,认真询问并登记病人及其他接触者起病前两周的旅游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

2.规范转诊。医疗机构接诊疑似病例后,必须按要求逐级上报至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市级专家组会诊评估后再市内转诊。需转省级定点医院救治的,经省级定点医院专家组会诊评估后再转诊,运送患者应当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3.院感防控。卫生院要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务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物体表面的清洁,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所有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按要求佩戴医用口罩,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立即启动“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即一位分管领导和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跟进处置、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应对、统一一个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有序组织应对处置工作。桂岭镇党委、政府成立由曾少生镇长任组长,林贵洲主席任常务副组长,有关镇领导具体负责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卫生院牵头,组宣办、综治办、财政所、城建办、农业办、安全办、派出所、市监所等有关单位参加并成立工作专班。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防控预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按各自职责职能抓好落实。

(二)人员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系统联防联控工作。各村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疫情防控工作组,确保人员到位,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技术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对医务人员、疾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业务培训,确保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相应技术规范,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自我防护工作。

(四)物资和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对急需的防治经费给予保障,卫生院要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缺少部分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要对物资统一进行调配管理,一旦需要,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腾空病房并保证设备、人员及时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各村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讲大局、顾大局,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和谋划。要尽快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和各有关方面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牢牢把握“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工作方针,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大型公众集会。

(二)强化市场联合执法监管。开展市场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防控期间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人心安定。

(三)强化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要求做好疫情报告。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做好医疗救治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全面。要及时准确有序做好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信息报送,加强疫情网络直报,严禁压报、轻报、漏报、瞒报、谎报。

(四)强化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因势利导、适时适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视,对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宣传防控科普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防、可控、可治,如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宣传。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工作前移,加强对基层和职责范围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査,重点检查本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预案建立、领导小组等制度及防护物资储备、消毒防护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必要时要进行通报。

(六)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将各项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对因为防护设施设备缺失造成医务人员和患者感染,并造成疾病传播的;未严格执行相关监测、诊疗规范要求,相关部门未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导致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的;未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压报、轻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的;未严格落实本方案工作要求的,等等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镇委、镇政府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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