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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岭镇关于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揭东区桂岭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05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桂岭办〔2022〕21号

桂岭镇关于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责任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谢泽湖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吴奕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树锋(人大主席)  

江锐彬(党委副书记)

林悦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锐强(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谢泽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杰波(副镇长)

李添桂 (副镇长)

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部门,各村(居)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杰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卢卓旋同志和彭俊仕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桂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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