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直属企业、各基层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18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揭东委办电【2018】31号,结合揭东安委办【2018】77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排查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紧密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供销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稳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手册》,深入落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区供销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组织机构
为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区供销社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区社主任郑超群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区社副主任洪伟明同志任副组长;陈浩东、陈志容、李晓生、黄晓军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浩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公司、基层供销社参照区供销社做法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一)区社各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开展自查
区各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要结合岁末年初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时间节点:2018年12月下旬)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抓好供销社系统以下工作:门店、物业的加固、安全标识、建筑施工、消防、电气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经营和存储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
(二)区供销社赴各下属单位开展大检查。
区供销社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时间节点:2019年1月上旬),由区供销社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打非”大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检查各企业、基层供销社门站、物业的加固、建筑施工、消防、电气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非法经营、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各单位是否有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检查形式:随机实地检查直属企业、基层社的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大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安全知识,不生产、不经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引导,努力倡导安全文明过节新风尚。
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