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我社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等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电话监督。(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jyjdgxs/gkmlpt/index;联系电话:0663-326385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