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供销社、直属各公司: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粤供合[2022]18号)和揭阳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系统实际,区社制定了《2022年全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及时掌握各基层供销社改革进展情况,推动落实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从2022年10月份起,请各基层供销社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2022年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及说明(附件2、3,请勿增删或合并)报送区社相对应股室,各股室统计后6日前报办公室汇总。并于2022年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完成情况报告(包括推进措施、完成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区社将根据各基层供销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基层供销社、公司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报送,各基层供销社、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送的数据和材料负责,加强审核把关,所有报送的表格需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