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直属公司、各基层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和市供销社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别是省委书记李希同志、省长马兴瑞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区委、政府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现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知如下:
一 、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同时也是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全供销社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
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区各社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开展自查(时间节点:2018年1月中旬)。区各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要结合岁末年初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送区供销社业务股。重点抓好供销社系统以下工作:门店、物业的加固、建筑施工、消防、电气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经营和存储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及充电装置设施火灾治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
(二)区供销社赴各下属单位开展大检查(时间节点:2018年1月下旬)。区供销社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由区供销社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检查各公司、基层供销社门站、物业的加固、建筑施工、消防、电气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各单位是否有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检查形式:随机实地检查直属公司、基层社的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时间节点:2018年2月底)。区各直属公司、基层供销社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三、成立机构,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区供销社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区社主任郑超群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区社副主任洪伟明同志任副组长;陈浩东、陈志容、李晓生、黄晓军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浩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公司、基层供销社参照区供销社做法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及负责本次具体工作的联系人名单、电话号码、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报送区供销社业务股。
(联系人:陈志容,联系电话:3288872、13922677689,传真电话3288879)
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