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区社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后,区社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周密有序部署。党组书记、主任担负起专项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供销系统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严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8次、专项推进会1次、强化部署和推进巡察工作及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2月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修订完善制度6项,制定学习计划5项,制定整改措施28条。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以制度管人、管事,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进一步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强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提升乡村振兴服务能力,为推动揭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自觉、打折扣的问题
1、自觉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党组认真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论述,牢固确立“三农”重要论述的理念,围绕“三农”建设,切实加强“三农”工作指导,定期分析“三农”工作形势,强化“三农”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三农”工作2次,党组学习会议5次,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
二是制定揭东区供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工作方案。
三是2023年4月1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四是制定揭东区供销社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在学习中央、省关于“三农”工作会议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并按照市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传达贯彻落实。
2、敷衍了事、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推动党建与供销业务融合,做到党建与推动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务实有效,按要求做好党组学习记录,确保记录规范、清晰、完整,全面。
二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至目前区供销社党组学习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
三是坚持“理论”和“业务”并行,给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提出落实具体措施。
3、区供销社党组未能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缺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提升服务能力;2023年3月做好申报省社“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2022年9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揭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严格按《关于揭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和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申报、立项、监管、审批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制订《揭阳市揭东区供销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落实揭东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滞后的问题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及时的问题
2023年2月16日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及供销社综合改革、乡村振兴相关政策,促使揭东区供销社领导干部职工能够提高政治站位,区供销社党组学习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
2、指导督导力度不足,制度执行走样的问题
一是提高领导责任担当,政治站位,多深入基层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根据领办项目每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精准掌握各类问题,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动态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
二是做好领办调查研判记录,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事项,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
(三)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措施不多,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
1、请示汇报不主动、不积极的问题
一是积极申报省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协调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产品综合服务站建成后将围绕当地及周边地区玉米、蔬菜等主导产业,建设具备农资农技、农产品收购加工、直供配送,电商、信用金融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辐射周边乡镇,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
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精神要求,按时按质阶段性向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
2、未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的问题
一是积极组织学习、深入理解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文件。
二是主动担当,在制订《揭东区开展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时主动与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和市场监管局沟通协商并征求有关部门、镇街意见、多方交流研究可行有效激励措施作为建立村级供销社重要支撑。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文件精神,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
3、落实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各助农服务中心已制定《2023年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升级改造计划》;按照计划部署推进10个助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作。
二是加大力度开放办社,按照《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开放办社,(开放办社是指以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农资农技服务、农副产品加工经营、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服务“三农”为主营业务的社会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自愿加入供销社开放办社合作伙伴)。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助农政策专项资金补助和中国建设银行揭东支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扩展助农贷款”渠道;加强以供销合作社“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村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对接,完善乡村振兴助农服务体系建设,使各助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四)助农功能不全,服务群众能力有限的问题
一是2023年1月,组织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办社工作的指导意见》,开放思想、开拓思路。
二是根据供销社实际情况坚持开放办社、践行办社宗旨,目前,全系统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农村综合服务社8家,2022年吸纳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揭东供销系统。
三是结合《揭东区开展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实施方案》制订《揭东区供销社组建村级供销社流程(试行)》推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带动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村级供销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第二方面问题,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能(围绕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履行职能责任情况)
(一)涉农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订《揭东区供销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揭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对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监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规范化管理。
三是2022年9月28日开办基层负责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化使用专项资金。
(二)涉农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改“助农服务公益性打折扣,助农服务效应不够”等问题,并举一反三,严格强化管理。
二是责令新亨供销社和埔田供销社对照巡察指出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1月31日已完成整改,新亨供销社、埔田供销社合作社做出情况说明并完善财务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市社《关于揭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通知要求执行。
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三)平台建设“纸上谈兵”,功能发挥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在现有经营基础上加大自身的投入,平台于2022年投入5.5万元,对仓库进行加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平台投入,使其服务功能更完善。
三是制订《2023年度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升级改造计划》。
(四)助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
1、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
五个助农服务中心已制订《2023年度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升级改造计划》,其中磐东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已完成升级改造。
2、服务覆盖范围较小的问题。
一是2023年计划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服务农户达到200户,12个助农服务中心服务农户达到2824户,至目前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服务农户累计达146户;12个助农服务中心合计服务农户累计达2156户。
二是新增服务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
3、核心服务功能不达标,综合服务功能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埔田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已制订《2023年度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升级改造计划》。
二是截至目前为止,埔田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已具备3项服务功能:农副产品购销加工服务、冷藏、冷冻服务、农村电商功能。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廉洁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一是对下属单位每季度开展谋划工作、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财务管理等工作检查调研,巩固整改效果。
二是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及警示教育。党组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
三是区社党组与下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四是全面梳理下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并完善相关财经制度,确保各项收支业务符合有关财经纪律规定。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走样的问题
一是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坚决落实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人事工作、设备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要求班子和相关人员要逐一发言,广泛听取意见,形成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良好机制,不搞“一句话”决议;杜绝事后“补票”、直接签约、直接采购等行为。
二是形成单位的重大发展规划、目标、措施以及“三重一大”事务等全局性、方针性、重大性的决策事项由党组统一领导决策、实施,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区供销社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我社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我社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3-3288873;邮政信箱:揭东区206国道旁供销社大楼,邮编515500;电子邮箱:A3288873gsg@163.com。
揭阳市揭东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