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资字〔2019〕10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背景
本专项是省科技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按照《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等文件要求,将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的部分资金按“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切块下达各地市,由地市科技部门组织全过程实施和管理,省科技厅负责考核和抽查。
二、组织方式
本专项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非均衡科技创新发展体系的要求和2019年“百日百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和示范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本专项以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为主,符合条件的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由申报,经评审后择优扶持。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揭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具体要求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或附上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将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申报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9年揭阳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3、企业申报单位必须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且须作为申报附件材料网上上传。
4、申报重点类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申报时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重点项目属攻关类项目的还必须提供查新报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必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打印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请书后面),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1份。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后,先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再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部门审核上报推荐函时须一并出具《2019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补助金额30万元以上项目经评审后还须进行第二轮答辨竞争。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各地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7:00。
(二)根据省科技厅通知,按照数字广东建设的总体部署(粤府〔2018〕105号),近期将对省、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系统集中迁移上广东政务云,迁移期间项目网上填报将无法正常使用。请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王佳 0663-8768138
平台技术支持:纪敏 0663-8768138
附件:1.揭阳市2019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度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汇总表
3. 2019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揭阳市财政局
附件1
揭阳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
(“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一、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项目
鼓励和引导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主导产业,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服务,并在揭阳转化和产业化。
(一)重点项目
1、项目要求
(1)重点项目必须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
(2)联合申报单位必须签订责权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必须分工明确,计划进度及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要求项目实施期(2-3年)新增产值500万元以上,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或PCT国际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件以上。
2、支持强度
重点项目每项目支持30-50万元。
3、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二)一般项目
1、项目要求
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申报时出具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承诺函)。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授权发明专利或项目已开展前期研究,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文件。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预期能获得1项以上的关键技术、装备或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外观专利),项目实施期(2-3年)新增产值不低于200 万元。
2、支持强度
一般项目每项目支持20万元。
3、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二、引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项目
本专题定向用于榕江实验室和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具体安排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进行。
三、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支持各地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开展现代农业科技攻关和农业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围绕开展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农业农村科技攻关和科技活动;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及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对接工作。
(一)项目要求
1、农业科技创新项目
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研究和市情调研,为揭阳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决策依据。以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方向,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优先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星创天地”单位、广东省现代农业创新中心、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依托单位联合农村科技特派员,与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对接,实施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产业项目。
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项目完成后能够获得1 项以上的农业关键技术、装备或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外观专利),对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和示范效应,实施期(2-3年)新增产值不低于100万元(软科学和基础研究除外)。扶贫项目要求适当降低。
2、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项目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或应用示范。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雨水、再生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等相关研究。项目须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项目完成后能够获得1 项以上的关键技术、装备或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外观专利)。
(二)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10-30万元。
(三)联系方式
科技服务科:黄雪涛,0663-8768747
四、科技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一)项目要求
1、科技部门能力提升建设
支持市、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围绕提升基层部门创新管理和科技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的专项培训和业务拓展活动;支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外部创新资源引入以及项目评估、R&D等创新指标运行监测、科技报告等创新服务活动。
2、社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围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优化区域创新生态,完善创新服务链条的目标,支持揭阳辖内科技服务机构承接或延伸科技部门服务功能,针对揭阳科技创新短板,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科技公共服务机构要求申报单位有行业组织背景,有良好工作基础,团队技术能力强,服务面广,具备技术转移、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交易、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进等开放性、公共性、服务性功能,项目实施期(2-3年)服务企业50家以上,并有10个以上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创新创业活动要求申报单位具有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资质,为推动区域创新创业活动而出资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通过路演等方式组织参赛团队40个以上,具备初赛、决赛等环节,能为参与者提供创业辅导、金融投资和创业便利等服务。
(二)支持强度
原则上县(市、区)每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附件2
县(市、区)2019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方向类别 |
立项金额 |
支持方式 |
研发内容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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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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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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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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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7项必备条件) |
□1、项目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2、项目没有获得立项支持或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再次申报的情况; □3、没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情况; □4、没有省、市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情况; □5、没有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 的情况; □6、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7、生物医学类项目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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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提供情况 (有提供的选项请打√)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企业) □3、《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重大、重点攻关项目) □4、查新证明材料(重大、重点攻关项目) □5、合作协议(重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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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补助类项目不用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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