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百日百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根据《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八项措施(2017-2021)》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揭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具体要求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或附上申报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申报2019年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3、必须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且须作为申报附件材料网上上传。
4、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同时该申报项目属攻关类项目的还必须提供查新报告。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事前立项资助(竞争性项目)和奖励性后补助,具体支持方式见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必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打印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报书后面),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1份。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后,先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再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部门审核上报推荐函时须一并出具《2019年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后补助类和省奖配套奖励项目除外)。获得推荐的项目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进行评审,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经评审后还须进行第二轮答辩竞争。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各地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7:00。
(二)根据省科技厅通知,按照数字广东建设的总体部署(粤府〔2018〕105号),近期将对省、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系统集中迁移上广东政务云,迁移期间项目网上填报将无法正常使用。请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王佳 0663-8768138
平台技术支持:纪敏 0663-8768138
附件:1.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揭阳市财政局
附件1
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本指南根据《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八项措施(2017-2021)》(揭府〔2017〕58号)制订,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省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人才引进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另行通知,知识产权项目将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实施,不列入本指南申报范围。
一、重大专项(专题编号:0101)
支持我市企业围绕我市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开展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一)项目要求
1、本专题由我市企业自主或牵头申报,申报企业须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并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2、申报单位须在近三年内拥有与项目相关的自主核心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或PCT国际专利),项目验收时相关技术能申请发明专利3件以上,实施期内(2-3年)能新增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
3、项目实施期间企业能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一是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二是引进省级“珠江人才计划”或“扬帆计划”等创新团队;三是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
(二)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100万元左右。
(三)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专题编号:0201)
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
(一)项目要求
1、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必须分工明确,计划进度及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期(2-3年)新增产值500万元以上,取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或PCT国际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件以上。
(二)支持强度
以上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30-50万元。
(三)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三、引导项目
(一)工业领域(专题编号:0301)
重点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在相关重点领域开展研究攻关,力求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
1、项目要求
本专题由工业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预期能获得1项以上的关键技术、装备或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外观专利),原则上项目实施期(2-3年)新增产值不低于100万元。
2、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10万元左右。
3、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二)农业领域(一镇一品)(专题编号:0302)
支持各地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揭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揭府办〔2017〕50号)要求,以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方向,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面向我市特色蔬菜、水果、花卉、茶叶、中药材的种植、加工和贮运以及特色禽畜、水产养殖业技术难题开展研究。支持开展深水网箱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休闲渔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支持农业溯源技术开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以及污染耕地修复技术的研究。支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项目要求
本专题由涉农企事业单位申报,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项目完成后能够获得1 项以上的农业关键技术、装备或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外观专利),对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和示范效应,原则上实施期(2-3年)新增产值不低于100万元。
2、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10万元左右。
3、联系方式
科技服务科:黄雪涛,0663-8768747
(三)公益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编号:0303)
面向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消防、气象、环境保护、优生优育、节能减排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与示范,支持科学普及、科技发展路径和人才流动引进规律研究等软科学研究活动。
1、项目要求
(1)本专题由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预期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不包括外观专利)或其他研究或应用成果(扶贫或挂钩联系点项目可以村委会为申报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要求)。
(2)科普宣传项目由各类科普平台(包括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和高校、中小学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具备基本的场地资源,具备开展科普活动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期1-2年,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免费开放不少于4场(次),参观体验总人次不少于500人次;组织科普讲解比赛不少于1场次,项目实施期间,每年能培养选派代表参加省科普讲解大赛。
2、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原则每项支持5-10万元。
3、联系方式
科技服务科:黄雪涛,0663-8768747
在引导项目中,每个系统(线条或部门)原则上立项不超过1个,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每个领域立项不超过2个。
四、后补助项目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补助项目(专题编号:0401)
为激发我市创新创业活力,形成创新创业氛围,培育发展我市孵化育成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项目要求
(1)申报新增面积补助的须填写 《2019年科技后补助项目申报表》,并提供县(市、区)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及到账证明材料、运营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等。
(2)申报评价补助须填写《2019年科技后补助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对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的结论材料、省财政资金下达文件、运营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等。
2、支持强度
(1)获得县(市、区)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县(市、区)补助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进行补助。
(2)上年度经省评价结果确定为A、B等级并获得省财政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省补助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万元进行补助。
一个单位可以同时申报本项两种补助;已经享受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3、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二)新增研发平台后补助项目(专题编号:0402)
为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设企业研发主阵地,对2018-2019年期间新建研发平台,并在本指南申报结束之日前经省、市级认定的单位给予补助。
1、项目要求
(1)填写《2019年科技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2)提供相应的下达文件和单位营业执照。
(3)已获得财政补助的不能重复申报。
2、支持强度
(1)新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补助,每个20万元。
(2)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补助,每个10万元;新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补助,每个5万元。
3、联系方式
科技合作科:黄铭锋,0663-8210567
(三)省奖配套奖补助项目(专题编号:0403)
为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自有技术转化,争取上级奖项,对获得2017、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1、项目要求
(1)填写《2019年科技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2)提供相应的奖励证书或文件和单位营业执照。
2、支持强度
配套奖励金额为当年度省奖励资金的50%。
3、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林锐钊,0663-8768138
五、加分项目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对我市创新驱动指标的考核要求,科技攻关项目(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立项前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分,并对下列企业申报的项目给予加分,再根据项目总得分排名先后确定立项项目。
加分项目和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加5分;省级工程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和引进省级创新团队的依托单位加3分;上述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申报单位申报时须在附件材料中附上加分证明材料。
附件2
县(市、区)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方向类别 |
立项金额 |
支持方式 |
研发内容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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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补助项目无需填写。
附件3
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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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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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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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7项必备条件) |
□1、项目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2、项目没有获得立项支持或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再次申报的情况; □3、没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情况; □4、没有省、市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情况; □5、没有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 的情况; □6、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7、生物医学类项目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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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提供情况 (有提供的选项请打√)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企业) □3、《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重大、重点攻关项目) □4、查新证明材料(重大、重点攻关项目) □5、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6、加分项目: (填写加分项) |
注:后补助类项目不用填写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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