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经科[2018]41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德金属生态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为加快揭东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增资扩产、自主创新步伐,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揭东区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揭东府[2017]18号)、《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揭东财工[2015]12号)和《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揭东财工[2016]22号)的要求,现将2017年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支持范围:支持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增资扩产、自主创新、比较优势突出项目,包括支持列入国家、省、市级技术改造、增资扩产、自主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和其它需支持的转型升级项目。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同一企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揭东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按属地原则在我区依法纳税,且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
(三)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没有违法违规用地,且已在各级经信部门进行备案或核准的转型升级项目;
(五)项目属于增资扩产、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绿色发展(节能环保)、建设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
(六)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申请直接补助的单位和项目需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所购置设备未获得区财政专项奖补扶持。
(二)已获2015、2016年度区级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再次重复申报。
(三)已获2015、2016年度区级贷款贴息的项目,项目于2017年底前完工(以项目备案证为准),但至提交本次申请材料时项目尚未通过完工评价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四)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不低于50万元。
(五)项目设备购置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购置的设备(以发票时间为准)。
三、补助标准
(一)按《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揭东财工[2016]22号)执行。
(二)以上标准为一般补助标准,区政府另有明确支持意见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德金属生态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按申报时间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推荐文件报送区经信和科技局、区财政局。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1)一式2份和每家企业申报资料一式7份一并报送区经信和科技局。各地另外自留全套相关材料以备检查。
(二)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有关申请资料:
1、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由申报企业编写);
2、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3,由申报企业填写);
3、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设备购置明细表(附件4,由申报企业填写),另附设备清单:含购置合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发票等及设备照片(设备全照及铭牌);
4、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函(附件5,由申报企业承诺,企业所在镇(街道、开发区、中德金属生态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出具审核意见;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7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证明;
7、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立项或备案手续(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专家组现场核实原件);
9、其它有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区经信和科技局:
联系人:陈小玲
电话:3296629
传真:3296345
E-mail: jdjmj3296629@163.com
区财政局:
联系人:陈惠松
电话:3263035
附件:
1、2017年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2017年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材料编写要求)
3、2017年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4、2017年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设备购置明细表
5、2017年揭东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直接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函
揭东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 揭东区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
抄送:方烽书记、许剑芒代区长、钟金鸿常委、卢培祥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