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现将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程中心认定的主要范围
工程中心主要围绕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依托 我市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组建。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 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 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二、 工程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申请工程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须在揭阳市内注册登记 和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 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对我市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以及2021 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 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三)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有必要的场地,且设备原值不低于 80万元。依托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 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2%,或不少于 80万元。经认定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 或不少于100万元。
(四)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 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拥有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标准、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 利受理3项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 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 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申请认定的工程中 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 其中: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不低于25%。
(六)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研发设备和人员可纳入条件(三)、(五)核算。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2021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到时将在“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申报,由于“揭阳市市级工程中心申报”业务系统要3 月底才上线,为确保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申报单位须先线下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我局
邮箱gxkj3263125@126.com,我局经审核后择优推荐报市科技局。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3、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年度审计报 告(需披露研发经费数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审计报告、高企认定研发经费审计报告任意一项即可)。
4、 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工法、标 准等)。
5、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 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 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 提供材料。
6、 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 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7、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在职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或用工合同)。
8、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发票或购销合同等)。
9、 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即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的共建协议。
四、申报时间
2021年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网上录入申报截止时间和纸质提交窗口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2、第二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纸质提交窗口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灵芝 黄漫蝶 联系电话:0663-3263125
(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到邮箱jdkj3263125@163.com下载,密码:3263125)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揭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1年3月24日